校团委在校党委和团省委领导下开展工作,负责全校团的组织建设、宣传工作和青年学生思想成长、科技创新、社会实践、文体活动、志愿服务等“第二课堂”建设工作。具体职责如下:
1.负责全校共青团员思想政治教育,做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和团干部的教育培训,做好青年学生思想引领工作,协同指导青年学习会工作。
2.指导二级学院团委、附属西安外国语学校团委做好基层团组织建设和“智慧团建”工作,指导基层团组织做好发展团员、团员管理、团籍管理、团费收缴、奖励处分和推优入党等。
3.负责共青团宣传阵地管理和维护、运营,做好团属媒体团学骨干培训管理。
4.负责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实施和管理,指导和监督二级学院团委做好网络平台维护、运营及网络系统管理员队伍建设,协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学生“第二课堂”学分认定工作。
5.负责大学生省级创新创业实践育人基地建设,指导学生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与竞赛,协调落实学生创新创业激励保障措施。
6.负责学生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的设计、培训、实施、跟踪和考核评优,搭建社会实践基地和青年志愿者服务基地平台,负责西部计划、研究生支教团选拔、派遣和管理工作。
7.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,协同做好大学生艺术团成员的培训及学分认定工作,承办交办的各项演出任务。
8.在党委学工部的统筹下,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对校学生会、校研究生会和学生社团注册登记、年审、活动开展和日常事务的具体指导。
9.管理指导青年社团文化中心、青年志愿者总队、新媒体发展中心、创新创业联合会、大学生艺术团等学生组织(社团)开展工作。
10.关心和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,收集反映学生在学习、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建议。
11.组织开展共青团调查研究工作,承担与团学工作相关的专项课题研究。
12.领导附属外国语学校团委的少先队工作。
13.负责共青团对外联络和交流工作。
14.完成学校党委、上级党团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