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授予李刚等第五批高校挂职团干部“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的决定》(陕团发〔2016〕8 号)通知,共青团陕西省委对全省20名优秀高校挂职团干部进行了表彰,我校挂职团周至县委副书记姜涛老师获此殊荣。
2015年12月,按照团省委《关于从全省高等学校中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我校选派姜涛同志赴西安市周至县进行为期一年的挂职锻炼。一年来,在学校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与周至县领导同事的支持帮助下,姜涛同志扎根基层、服务群众,联系实际、踏实工作,在服务基层青年、促进基层组织建设、积极宣讲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等方面做了扎实细致的工作。同时,姜涛同志充分发挥挂职干部桥梁纽带作用,积极拓展校地合作基地,先后建立学生社会实践基地5个,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,锻炼了学生的实践能力。
本次干部挂职工作,我校干部踏实肯干、积极进取的良好表现赢得了基层领导与群众的肯定,同时,也巩固了我校共青团与周至县团委的良好合作关系。(校团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