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校挂职团干部张茜荣获“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称号
根据《关于授予第四批高校挂职团干部“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的决定》(陕团发〔2015〕14 号)通知,共青团陕西省委对全省20名高校优秀团干部进行了表彰。我校挂职周至县团县委副书记张茜老师获得“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干部”荣誉称号。
2014年11月,按照团省委《关于从全省高等学校中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我校选派张茜同志赴西安市周至县进行为期一年的挂职锻炼。近一年来,在学校的关心指导下,在周至县委、团委的支持帮助下,张茜同志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立足岗位、发挥优势,在农村青年思想引领、志愿组织建设、志愿服务、一县一品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。同时张茜同志还积极协调校地之间合作,在2015年7月暑期,我校分别派出五支队伍赴周至县、一支队伍赴华县进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,取得了良好的成果。张茜同志在基层实践中了解国情和认识社会,增进了与基层和普通青年的感情,展现了我校教师的良好精神风貌,得到了当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。(校团委)